宁明讯 7月20-21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检查组一行3人来到宁明县,就该县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工作进行检查,检查该县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政策执行情况,认真细致地检查该县乡村医生的申请、初审、公示、登记、复核等程序、事项、内容和要求等落实执行到位情况,对该县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给予肯定。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该县各乡镇卫生院派员深入各村屯,走访到户,充分听取村两委干部、村卫生室负责人的意见、走访调查老党员、老村民,充分听取意见,认真调查,对申请人有效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审,认真核定身份证、户口本、乡村医生证、及能够证明从事乡村医务工作的其他原始证件、资料,查清真实情况,对初步符合养老条件的村医发给调查表填写,做到该享有的一定享有,不该享有的坚决不能享有,实事求是进行核实工作,及时给予核准。对仅提供自述材料但没有赤脚医生证或村医证的10名“准村医”,派人进行实地核查。在核查中,对乡村村医从事村医的原始档案,包括年度会议签到记录、防疫运转疫苗签收单、村医报酬签领记录等凭证进行核查。对个别年久无法提供资料的老村医,卫生院无法提供材料的,邀请与之同时工作的老防保人员、老职工、老院长等召开座谈会,并进行认定,防止虚报或弄虚作假行为,提高审核质量,并建档造册登记。
经过初步排查,该县卫生行政部门由各乡镇卫生院上报养老生活补助的60岁及以上乡村医生,符合核查对象391人,其中经初步核准332人;符合一次性养老生活补助对象185人,其中经初步核准175人。经过认真核查,有效地防止骗取冒领国家专项基金行为。
自治区卫计委检查组要求,对符合享受村医养老生活补助的人员,要及时报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将已经享受村干退职补贴、职工养老等从事村医工作的人员,不能再享受村医养老补助,杜绝重复“多领”行为。同时进行“三级公示”:即申报公示、村评审公示、乡镇审核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真实性,真正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符合条件的老村医领到相应的生活补助,及时体会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黎勇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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