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闭天平等2位法官在登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案件材料给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温某时,由于温某拒绝签收案件材料,法官便采取拍照送达、留证据的方式,将执行通知书等案件材料送达给温某。
为了保证送达程序合法,送达案件材料的法官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案件材料留在温某家客厅的桌子上,通过拍照的方式,记录了送达过程,并将照片打印留作证据存档备案。
结合部分当事人不理解法院工作,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等案件材料的实际情况,宁明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拍照送达、提取证据的方式,将案件材料送达给当事人,提高了送达法律文书的工作效率,解决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难题。(罗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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