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8日早上8时许,江州区江州镇一位居民驾车从崇左往宁明县天西镇方向行驶,当经过太平镇渠显村路口公路边时,有一位20岁左右年轻女子招手拦车要求搭顺风车,上车后以下车方便为借口,把怀中的婴儿留在车上,可下车后就一直没见回来。当时女婴身上用一张红色小毛毯包裹,怀里有一张写着2011年6月12日的纸条(可能是该女婴出生日期),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随身物品。经报案后送我院暂时收养,请孩子的身生父母或监护人于见报之日起60日内持有效证件前来崇左市江州区社会福利院联系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孩子将被依法收养。联系电话0771-7826312。
崇左市江州区社会福利院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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