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22号文)精神,崇左市各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全年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起止时间
2021年1月至12月。
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
崇左市行政区域内。
三、注意事项
(一)本作业使用车载式及固定式人工增雨火箭发射系统,所用弹药为WR-98型人工增雨火箭弹。由于弹药为火工品,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在空中燃烧结束后,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在作业区域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或因火箭弹下落降落伞未打开造成的意外事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崇左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0771-7871855
特此公告。
崇左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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