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崇左 今日凭祥 今日扶绥 今日宁明 今日龙州 今日大新 今日天等
地方网 > 广西 > 崇左市 > 今日崇左 > 正文

江州区首例环境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来源:左江日报 2019-12-19 09:08   https://www.yybnet.net/

案件宣判现场江州讯12月16日,江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由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这是该院首次受理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在明知江州区中渡村五龙屯龙泉山为国家公益林地的情况下,未办理林地变更手续及采矿许可证,便雇请工人驾驶钩机在龙泉山脚下(江州区水口林站1林班11.1小班)进行采石,改变林地用途。经鉴定,被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5.34亩,事权等级为国家公益林,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和表土已被破坏。案件审理期间,主办法官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涉案地块及植被被破坏情况,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法庭于今年11月13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宣判前,主办法官作被告人黄某的思想工作,黄某为恢复涉案地块及植被做了回填泥土等前期工作。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国家公益林地,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黄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某已经部分恢复了被破坏林地功能,且已经缴纳了鉴定费用,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黄某的犯罪行为毁坏了原有土地所承载的生态功能,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由被告人按照《崇左市江州区水口林站1林班被非法占用林地恢复植被评估意见书》的相关要求,恢复江州区水口林站1林班11.1小班的补种恢复治理责任。(冯奕)

新闻推荐

我的手麻是怎么回事?

很多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后出现手部麻木,部分人双侧麻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些人到医院看了内科、外科、骨科、针灸科等等,有...

崇左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崇左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江州区首例环境资源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