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竣工未核退项目清单已竣工未核退项目清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证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规定: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应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存入建设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持交款凭证方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可提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由劳动保障、建设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我委对2018年11月以前存在专用账户未办理核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企业进行清查,尚有已竣工未核退项目15个,涉及单位10个,请涉及的单位(详见附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办理清退手续。凡未按时来办理的单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自行负责。
企业申请核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予以核退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
(2)申请退款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份。
(4)存款单据复印件一份。
(5)保证金退还的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等(需与上缴时信息一致)。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城西路106号
办公电话:0771-783596;联系人:黄立群。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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