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崇左讯(记者颜强)12月24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崇左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副主席陈桂军贪污罪一案。陈桂军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或以支付咨询费等虚假手段套取国家科技项目资金合计127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陈桂军利用其担任崇左市科技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或以支付咨询费等虚假手段套取国家科技项目资金合计127万元。另查明,被告人陈桂军在被调查期间,通过其亲属退出赃款15万元,某公司退出项目经费80万元;周某亦退出其违法所得1万元。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桂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陈桂军到案后认罪、悔罪,并通过家属退出部分赃款,某公司及周某违法所得共81万元亦已退出,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决定予以陈桂军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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