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讯3月29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会议由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诉科科长刘宝新主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许卫群、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黎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黄智忠、刑一庭副庭长叶海英及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在家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现阶段崇左市扫黑除恶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公检法三家加强协调合作的机制和措施进行了商讨。
会上,市公安局介绍了目前公安机关认定属于扫黑除恶九大类案件的范围并通报了市检察院已批准逮捕的兰某某等涉黑涉恶团伙犯罪的侦查进展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法院确定被告人3人以上的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斗殴,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强迫交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护私等12类刑事案件作为崇左市黑恶势力案件范畴。对于分歧与争议,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三方最终达成一致,认为应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的要求来认定,严格程序,办案规范,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走偏、不走样、不走过场,既不能把偶发的相关罪名的犯罪随意纳入黑恶势力范围,也不能忽视对个案背后隐藏的黑恶势力的侦查取证。
此次会议是贯彻执行中央、“两高两部”文件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联席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为了形成打击合力、保证案件质量,打好崇左市扫黑除恶攻坚战的要求。与会三方人员认为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完善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效载体,要继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侦诉审衔接工作,促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化、高效化,为平安崇左、法治崇左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王兴燕刘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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