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讯近日,江州区人民法院太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案。
2011年5月3日,原告黄某梅与黄某格、何某夫妇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黄某格、何某夫妇以十八万元的价格将位于江州区江南街道某小学1栋4楼东面房屋一套转让给原告黄某梅。2012年9月23日,原告黄某梅与被告邓某按照当地农村习俗到双方家里拜堂后,被告邓某即搬到江州区江南街道某小学1栋4楼东面房屋与原告黄某梅一起居住生活。后因双方产生矛盾,原告黄某梅于2015年3月底自行到广东打工。2015年4月起,被告邓某自行居住在该房屋至今。为此,原告遂向该院太平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该房屋。
该院太平法庭在审理过程中,经主办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成功后,主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与原告还存在其他矛盾,有可能不愿返还房屋。因此,主办法官主动邀请被告到法庭对其进行教育疏导,最终促使被告自行将房屋及钥匙返还给原告。(韦剑冯奕)
新闻推荐
11月17日,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公布,江州区江南一小榜上有名,成为全市唯一一所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学校。全国文明校园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评选,由中央文明办会同教...
崇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崇左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