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财税领域落实的重大举措,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依照该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作为一个新税种,环境保护税与其他税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独特的征管特点和技术要求,为此,崇左市地税局积极与财政部门、环保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
该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顺利启动、平稳推进;积极主动与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协作,推进档案资料、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各级地税主管部门全面摸清本地区税源情况,掌握税源底数,抓紧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加强内部学习培训,使基层税务人员熟悉税法,了解政策。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使纳税人能申报、会申报。(张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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