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讯被害人程某不远千里从江西来龙州娶妻,没想到遭到骗婚。近日,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对马某甲涉嫌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被害人程某为江西籍人。2017年4月,程某的母亲叫马某乙帮介绍一名女子给程某为妻,于是马某乙通过其妻等人找到被告人马某甲帮忙。被告人马某甲介绍女子陆某给程某认识,双方见面后,确定礼金为2.5万元,程某的母亲要求到陆某家看看,马某甲为防“露馅”,遂联系在金龙镇某村的农某,请求其帮忙假扮陆某的母亲。2017年5月3日晚,被告人马某甲带陆某、程某的母亲、马某乙、马某丙等到金龙镇农某家中,由马某乙将2.5万元礼金交给陆某。当晚返回龙州县城后,陆某和程某的母亲在宾馆开房,次日凌晨,陆某携款逃跑。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被告人马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骗婚的方式,诈骗2.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龙州县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甲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黎慧钗吴佳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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