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州某房地产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程为抵押先后两次向中国工商银行龙州县支行贷款7800万元和5800万元,共计1亿3600万,借款用途为:用于龙州某楼盘一期项目建设。借款期限皆为3年。2016年11月8日,某房地产公司与工行龙州县支行签订补充协议,将贷款到期日由2016年8月调整为2017年8月,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工商银行龙州县支行在签订合同之后按照约定向龙州某房地产公司陆续发放了1亿3600万元的贷款。然而2016年12月贷款期限到期后,龙州某房地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便“人间蒸发”不知去向。工商银行龙州县支行为防止该房地产公司恶意转卖、买卖财产,于2月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龙州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工商银行龙州县支行申请诉前保全事由合法,且提供了担保,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2月28日作出了依法对龙州某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在建工程进行依法查封的民事裁定。
作出民事裁定的第二天,执行局立即前往涉案的楼盘,依法对该楼盘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在建工程进行了查封。
法院及时裁定、果断查封、高效执法,确保了银行的权益不受损害。为表达谢意,工商银行龙州县支行特意制作了“高效执法保全金融安全、维护正义促社会和谐”的锦旗送到法院。(农小兰)
新闻推荐
龙州讯今年以来,龙州县纪委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纪律审查质效不断提升。1-3月,全县处置问题线索93件;立案审查40件,同比增长30%;结案11件,同比增长45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其中科...
龙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龙州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