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1、4、12、30-34号楼业主:
根据扶绥县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局最新要求:存在面积差异的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须向扶绥县税务局申报补缴契税。现我公司通知您于2020年5月15日前自行前往扶绥县税务局办理补缴手续,并将契税完税票据交至我公司客服部,以便为您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如因您逾期或未补缴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我公司不承担一切因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扶绥县碧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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