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线上开庭审理案件崇左讯疫情防控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组织网上开庭,把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让公平正义在线可及。
2月19日,市中级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在线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该案系某驾驶培训学校与其前职员张某因收取培训费产生纠纷。该校起诉张某私自占用其代替学校收取的学员培训费,张某则辩称其不存在私自占用学员培训费的情况,事实上,学员们并未缴纳该笔费用便领取驾驶证。该校无法联系学员收取费用,故而起诉要求张某承担该笔费用。双方对费用各执一词。为了尽快查清案件事实,顺利审结案件,在当前疫情形势下,该院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庭,通过“云间庭审”APP在线连线双方当事人,顺利进行了当天的询问,有效促进案件的快速审结。
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官和书记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佩戴口罩,身份核对、答辩、举证、质证等均在网上完成,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庭审笔录自动撰写、音视频同步存档,最后审判人员、当事人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庭审持续2个小时顺利结束。
当天,该院还通过微信视频线上开庭审理一起案件。
2019年1月24日,扶绥县某专业合作社因其基于《高效节水灌溉管护合同书》而垫付的维修费用得不到拨付,向扶绥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对一审裁定不服,于2020年1月2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市中级法院在立案受理后,考虑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并做了充分庭审准备工作的情况下,于2020年2月19日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开庭。
当天上午,市中级法院农立海法官通过微信视频连线在各自住所的当事人,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庭审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权利,庭审中全面留痕,确保相关诉讼活动的法律效力。整个在线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战“疫”期间,市中级法院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依托两个“一站式”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络查控等线上司法服务,在防止疫情传播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庞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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