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扶绥县城镇化建设步伐,经同正集团董事会同意,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就同正?锦绣园储备地块开发建设面向社会进行招商合作,特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合作参与本项目投资开发,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同正?锦绣园项目位于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501号(高速路口北面),用地面积为30275.16平方米(约45.4亩),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二、合作内容
项目名称:同正?锦绣园(暂定名)。建设内容:建设文旅小镇和旅游驿站服务中心、住宅、停车场。
合作方式:采取股权转让方式,先引资合作开发建设再股权转让。
合作条件:双方谈妥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合作方在签订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双方约定的预付金(预付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整)转到我方指定账户,合作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经我方同意。
三、投资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参与报名的合作方须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验,累计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总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
2.合作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合作方应提供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3.必须具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和信誉,公司及法人、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诚信记录。
4.必须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所开发房地产项目去化率达85%以上,后续物业服务质量优秀,业主口碑良好。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报名人应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其身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诚信记录。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7个工作日内),0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扶绥县空港大道东22号空港大厦主楼9楼城投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1-7510366/18775923783
电子邮箱:fsct7516338@163.com五、竞谈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人可通过现场或网络(将报名材料报至上述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报名。
2.初步评审:公告报名期结束后,我公司将对已报名的意向合作方开展资格预审工作,按照标准和条件初步筛选出3-5家意向合作方。
3.调研考察:我公司将与筛选出的意向合作方就拟合作项目进行初步洽谈,并组织考察队伍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工作,经过二次筛选出2-3家意向合作方。再由我公司通过对意向合作方性质、资金实力、同意支付的预付金金额、品牌效应、开发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评比后,最终确定合作方。
4.达成协议:在秉持合作共赢原则与合作方协商达成合作共识后,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六、合作保证
双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后,合作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双方约定的预付金转到我方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左江日报》、同正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本招商公告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广西扶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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