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近日,被执行人黄某一早就来到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主动请求执行法官为他主持执行调解,并表示要履行案款,恳求法院不要拍卖其房产。
2013年6月,被执行人黄某先后多次向申请执行人廖某借款,经统计,被执行人共分5次向申请执行人廖某借款64万元,并向申请人出具借款金额64万元的借条为证,约定在2015年端午节前还清。借款到期后,廖某多次催讨,黄某均以种种理由拖延付款,为此,廖某将黄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黄某同意分三期偿还给借款本金64万元,廖某同意放弃本案利息。
协议达成后,因黄某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今年6月,申请人廖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还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在扶绥县某小区有商住房1套可供执行。
今年9月,接到执行通知的黄某虽然口头表示愿意还款,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鉴于被执行人黄某拒不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裁定查封、拍卖黄某名下被查封的房产一套,并将查封及拍卖裁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黄某。因而出现文前所述情形。
后经执行法官主持和调解,申请人廖某同意黄某给付58万元,余款本息自愿放弃。该案成功执结。(唐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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