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严紧压实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7月30日,扶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域“重业务轻意识形态”问题专题研判会。
会议通报了该院各部门存在的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情况,参会各部门负责人就本部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的表现及原因进行剖析,并就本部门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分析了分管部门当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形势,并就如何从主体责任、督导问责、思想文化阵地等方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惠东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检察院及县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的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问题、补短板。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范畴,放到同等位置来抓。二是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学习教育,将中央领导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纳入党组专题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务会、“固定党日+”活动等重要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并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确保学习成效。三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由政治监察部联合院党支部,对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通报,助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持续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绩效考评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廖宝根胡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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