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讯 临近春节,为让百姓过上一个安心年,扶绥县法院执行局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对一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老赖”采取拘留等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近日,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甘某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吴某借款元,约定好还清时间,并出具借条给原告,同时,双方口头约定被告每月支付利息元给原告。原告吴某与被告甘某因有亲戚关系,就答应了被告甘某的借款请求,但被告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吴某将甘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判决被告甘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元。但在法院判决后,被告甘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扶绥县法院执行局陆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沟通,并到其家中说明不履行责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甘某一意孤行,拒不履行义务。在多次沟通无效后,执行法官依法将甘某进行拘留和处罚,并将其一辆皮卡车拖回法院进行评估拍卖处理。
被告甘某的女儿甘某甲和甘某乙在接到法院通知后急忙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向她们说明案件执行情况,以及其父亲的不配合执行态度后,甘某甲和甘某乙表示愿意帮其父亲履行其案件义务,偿还原告吴某的借款本金和利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原告吴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只要求偿还本金,并如愿拿到了执行款。(陆文辉 凌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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