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齐斌)为了进一步做好汛期古村落、古道、古桥等文物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文物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石台县多措并举做好汛期文物安全工作。
提高汛期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认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石台县文广新局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等自然现象对文物保护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坚持“安全为主、预防第一”的原则,搞好汛前文物单位安全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到首位。
加强汛前文物险情摸底排查工作。认真排查文物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古树名木、古道、古桥、古塔以及古建筑墙体结构险情、电器火灾隐患、安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等,给予重点排查,必要时设立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对排查出问题的古民居、古道、古桥、宗祠等古建筑进行维修加固。建立安全排查档案,确保各类文物单位安全。
严格落实汛期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各类文物安全工作,切实承担起保护辖区内文物责任,对可能出现影响对外开放、观光旅游的文物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文物单位和古村落中古建筑的日常巡查,一旦出现古建筑及文物安全险情,及时启动应急机制,落实抢修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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