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实施的对象?
答:石台县作为全省8个地方试点县之一,实施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二、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内容是什么?
答: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提供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
三、问: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用什么方式供餐?
答: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少数教学点试行中心学校食堂配送、家庭托餐等方式,为在校就餐学生提供一份正餐。
四、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由谁承担?
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省级与县(区)按照4:6分担,中央财政根据地方试点县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在下一年度予以奖补。营养改善工作运转经费由当地财政解决。
五、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用什么方式补助给学生?
答: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在学校就餐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以现金或其它实物方式发放给学生和学生家长。
六:问: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从2017年9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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