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玲)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经省财政厅竞争立项和集中评审,全市共有11个村成功入围国家美丽乡村建设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名单。
这11个村中,石台县占坡村等2个行政村确定为国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东至县花园乡南溪村等9个行政村确定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上级财政对试点村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补助资金。目前,池州市各级各部门正在加强组织细化方案,因地制宜找准路子,整合资金强化保障,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确保试点工作在年内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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