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明存
在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杨棚村,当地一招商企业建设水电站,筑坝蓄水淹没了部分农田和房屋,当地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据了解,池州市境内有一条秋浦河,发源于石台县,穿越杨棚村,流入长江。 2007年,池州市水务局从浙江省招商引资引入一家企业在杨棚村建发电站。
水电站于2009年开建,要修建一座大坝蓄水发电,2013年水电站正式建成。因蓄水后淹没了部分耕地,当地政府一直没有与农户协调好矛盾,导致水电站至今没有投产。
据镇、村干部介绍,正常时节,水电站蓄水实际淹没了6个村民组五六十户的承包地,约80多亩,其中基本农田占到一半。但每到汛期,河水外溢,就会淹没100多农户200多亩承包地,其中有基本农田80多亩。
此外,当地村民还反映说,因为企业将水电站附近河流两边的堤坝加高加固了,一旦到汛期,洪水不能外流,不仅堤坝附近,上游河岸两边的田地和农房也将遭受到洪水威胁。
村民程怀应告诉记者,因河水被大坝拦截无法流走,2013年、2014年、2015年夏季汛期,他家年年进水,2013年家里进水深达70公分,还有6户门口都堵满了洪水。“我们这里最近几年洪水不大,以后出现大洪水,房屋难免会被淹,我们非常担心。 ”
对上述问题,记者了解到,水电站淹没耕地,该企业准备采取流转方式,每年每亩600元出资租赁这部分土地,5年支付一次。但此办法,遭到当地部分农民反对。他们认为,企业流转土地,却没有与他们农户协商。再说,租赁土地也解决不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水毁基本农田问题。
对此,杨棚村程支书则表示,企业流转淹没区土地,村里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了租金标准。此外,2013年,发电企业就和村里签订了协议,如果洪水侵入农房,将给予补偿,如洪水连续侵入三年,就考虑给村民搬迁。
土地法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那么,水电站蓄水淹没基本农田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该镇章副书记答复,河水的确淹没了部分基本农田,但河水不是很深,企业准备种植莲藕,这样也算没有浪费土地。
另据有关法规规定,流转承包户土地,必须经其同意,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包括村民代表,在没有承包户委托的情况下,不得代替承包户流转土地。
企业违法流转土地,建设水电站导致河水淹没基本农田,汛期洪水威胁农房等,这些问题,希望能引起当地政府重视。
新闻推荐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杰 记者 徐建)近日,石台县大演乡一名小朋友在玩耍时,不慎将手指卡在铁管内无法取出。在当地消防官兵的帮助下,终于化险为夷。当日上午10时许,这名4岁小朋友因好奇,将废旧铁管当成...
石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石台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