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黑车案司机涉嫌抢劫受审
出发地与目的地相隔仅200米,黑头车司机七拐八绕之后,索要1850元天价打车费。乘客不付钱,非但不给下车,还言语威胁直至交钱才放人。“打的”费堪比机票价,乘客还遭遇持刀威胁和殴打,三名黑头车司机的行为引起了省城有关部门及广大百姓的强烈愤慨。 6月17日9时,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天价黑头车”案。
案情回放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月18日,何先生从老家石台县乘车到合肥,欲乘火车去北京打工。在合肥旅游汽车站下车后,打算赶往火车站。出站时,天空下起了雨。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热情地上前拉何先生坐他的黑色轿车,男子开价说只要10元打车费。
从旅游汽车站到火车站,只有200米左右距离,黑头车却绕了一大圈。从旅游汽车站出发后,黑头车载着何先生上了新蚌埠路,此后又拐上北二环,最后才到达站北广场。
何先生掏出50元钱给司机,但司机说路费是650元。何先生见对方两人很凶,想打开车门逃跑,车门早被锁住。司机言语中带着威胁,让何先生很害怕,他只好又拿出600元给司机。趁势,司机又威胁要600元停车费,何先生又掏出600元。总共付了1850元,何先生才安全下车。下车后,何先生偷偷记下对方车牌,并拨打了110。因为急着赶路,何先生没有等警察赶来,就登上列车。
黑头车司机以及两名同伙分别于2月22日、3月1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交代,除了2月18日对何先生“下手”外,这伙人还在今年1月31日、2月19日以言语恐吓、威胁、反锁车门,甚至持刀威胁、殴打的方式劫取被害人现金,总计2850元。
庭审直击
当日9时,三名黑头车司机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审。
庭审中,三被告人称年关将近,他们特地将作案地点选择在汽车站附近,多以外地人为目标,这些人急着回家过年,也不了解情况,好下手。一旦目标上车,他们就会将车门反锁,开到目的地后说“黑话”,不让其下车,甚至打耳光,勒令其掏钱。从乘客身上拿了钱以后一般是扣除车费再予以平分。
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认为三被告人以暴力或者胁迫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这一罪名指控,三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都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辩护人认为,在三起案件中,被告人仅是在精神上威胁,主观心态上只是敲诈,并没有想到要抢劫被害人的皮夹和财物,过程只能说是索取,因此定性上应该为敲诈勒索。
但是公诉人认为,在指控的第一起和第二起案件的被害人均为外地人,被告人直接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且语言威胁,使得被害人在人生财产安全上没有安全感,并且威胁行为亦有可能转化为事实,完全属于抢劫行为。
案件延伸
自从天价黑头车事件之后,不少市民对于黑头车几乎到了“谈黑色变”的地步,在合肥一家大型网络论坛上,不少市民纷纷留言反映“这简直就是打着黑车旗号的劫匪;害怕、谁会再敢坐黑头车啊。 ”
近年来,合肥市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从未放松。但是黑头车现象却屡禁不绝。查处“黑头车”,难点何在?有关人士认为,主要表现在取证难、处罚难和执行难“三难”上。
查处“黑头车”时,执法人员必须做好取证工作,现场锁定证据。而乘客往往因赶时间或者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等原因,不愿意作证。由于无法锁定证据,在执法人员查处时,运管人员只得放行。在执行和处罚中,执法人员有时还遭遇暴力抗法行为。
省城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只有破除“三难”’,才能有效打击“黑头车”。查处“黑头车”的执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一方面市民应积极支持配合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记者了解到,合肥市政府将从立法层面打击和抑制黑头车市场。 7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暂行规定》,是首次立法打击黑头车。·段贤尧实习生陈悦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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