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不懂法而滥伐林木的缓刑犯,在缓刑期内悔过自新,用两年的时间植树8000多棵,使荒山变成了绿林。
这名缓刑犯叫陈常富,石台县大演乡青联村人。 2009年,因为不懂法、在没有申请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请同村4个村民在自己承包的山场砍伐各类树木总计249棵,因此构成滥伐林木罪。 2010年,被判处缓刑,成为社区矫正人员,在大演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入矫后,陈常富痛恨自己为了家庭生计,把目光投向山场,酿成大祸,一度心情沉闷,万念俱灰。司法所针对陈常富认罪服法、悔改意识强烈的实际情况,专门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矫正方案,其中就有一条,让他把毁了的荒山重新绿化。陈常富听了这个方案后,认为切实可行,就开始积极植树造林,弥补自己的罪行过错。司法所在这方面给予他很大支持和帮助,每逢公益劳动都对他在家造林给予关照,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都要问到他在家造林方面的进展。在日常监管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到他家走访一次,通过谈心的方式了解他的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解决造林过程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教育从严,生活上关心到位。
矫正期间,陈常富把植树造林当做大事来做,努力改造,一直没有间断。几年来,陈常富共栽植杉木8000多棵,使一片荒山变成了绿林。而这8000棵树木的预期利益,是他做梦没有想到的。过几年,树木成材,按少的50元一棵算,也有40万元,而这一切都要感谢司法所的指点和帮教。 ·朱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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