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鲍俊
实现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自2006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池州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创新的思路开展普法工作,全社会的法律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多措并举,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池州市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的领导体制。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始终做到高度重视,层层完善组织领导,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市委、市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了《“十一五”期间依法治市工作纲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迅速作出《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召开了全市启动会议作出了全面部署。市政府把这项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考核目标,领导小组出台了《依法治市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专(兼)职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等四支队伍不断壮大。2006年以来,池州市坚持对这四支队伍组织进行法律知识及工作业务知识年度培训工作。市法治办先后4次组织全市性培训360人次;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组织培训人员达20563人次。全市现有1021名普法志愿者、195名法制新闻工作者以及一支85名成员的法制讲师团队伍活跃在普法战线上。
与此同时,池州市在普法经费保障上不断加大投入。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工作需要。据统计,几年来全市各级财政直接投入达400余万元,比“四五”期间有较大增长。
创新形式,普法教育深入扎实
2009年11月28日上午,第八期“池州大讲堂”在秋浦影剧院开讲。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教授黄武双,受邀作了题为《知识产权法》的专题讲座。
以“池州大讲堂”为学习载体,将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教育宣讲是池州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做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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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1版)几年来,全市共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8场,参学6900余人次。通过组织讲座、依托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全市举办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班382场次,参学42000余人次。全市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800名,开展青少年法制讲座2700多场次。全市村“两委”干部普遍培训2-3次以上。结合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6205名,基本实现每个自然村都有法律明白人。
“法律六进”活动是池州市“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机关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成效的考评标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及“三下乡”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发展志愿者队伍,动员组织社区群众参与司法实践。坚持将依法治校工作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纳入“法律进学校”活动内容,着力构建良好教学环境。法律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围绕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等主题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活动,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池州市旅游、双拥工作实际,市宗教局组织开展的僧侣法制教育“送法进寺庙”活动,双拥工委组织开展的服务部队建设“送法进军营”活动等,有效丰富了法律六进工作内涵。
池州市还将普法宣传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围绕开工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着力保障各项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
普治并举,法治池州建设全面推进
围绕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和依法治理工作是池州市“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托依法治理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城市建设初见成效。
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各级政府切实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出台了行政问责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提高。仅2009年一年市政府起草各类规范性文件,共开展调研、座谈等征求意见活动达80余次,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修改反馈意见达500余份。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全力促进司法公正。全市审判机关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促进公正司法,坚持执法为民,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定纷止争。检察机关突出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公安机关坚持热情服务、严格管理、打防并举,全面强化公正执法。司法行政机关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了职能优势。与此同时,池州市认真落实《信访条例》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了“领导接访、信访评议、信访仲裁、法律援助”四道保障线,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信访问题。坚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今年1-5月,全市9位市级领导参加大接访活动接待群众来访16批39人次;全市77位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127批280人次,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
“平安池州”创建工作成效显著。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作出《关于建设“平安池州”的决定》,确定“苦干三年,建成平安池州”的奋斗目标,全市上下全面落实“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基层基础、突破重点难点,花大气力解决平安建设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全面加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和民政所“三所一庭”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维稳综治办、村级综治工作站和警务室两级维稳综治工作平台,积极构建“大调解、大信访、大综治、大稳定”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200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化“平安池州”建设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再干三年,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的平安建设工作目标。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池州市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效。2009年,被省综治委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并率先在全省实现平安县区创建全覆盖,各县、区全部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县、区”,石台县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公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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