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18时28分,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青阳县丁桥镇官埠村路段,一男子被车辆碰撞后腿部受伤,肇事车辆车型未知,已向丁桥镇方向逃逸。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躺在路中间的伤者吴某某腿部受伤严重,地上散落着大量蓝色碎片,肇事车辆可能为一辆蓝色农用车。
民警立即调取事故路段沿线监控视频,但由于案发国道,车流量较大,且夜间视频监控模糊,难以确定嫌疑车辆,侦办工作陷入困境。为尽快破案,民警调整思路,一边扩大视频侦查范围,一边连夜走访调查。11月5日上午,走访组民警获得重要线索。
带着这一线索民警赶往常丰村,但并无所获。民警并未气馁,又接连走访了周边五个村庄,最终发现越路村村民胡某某与线索特征完全吻合,其照片也被提供线索的证人一眼认出。
确定乘坐人是胡某某后,民警决定以人找人,顺着这个“藤”来摸肇事司机这个“瓜”。经了解,胡某某近期和妹婿周某某在新河镇帮人割稻,且周某某有一辆蓝色货车。蹊跷的是,胡某某在电话中称自己昨日是独自骑车回家,也没看见任何交通事故,与妹婿周某某几乎不往来。这与民警实地了解的情况明显不相符,周某某有重大嫌疑。在对二人分开问话时,双方口径一致,态度坚决,都称不知道货车肇事事故。民警询问周某某有无机动车时,其前言不搭后语,破绽百出,最终才承认自己有辆坏掉的蓝色货车。民警对这辆未悬挂号牌蓝色轻型普通货车检查发现,车辆左侧大灯下面位置有明显的破损,与事故现场提取的车辆碎片完全吻合。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周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驾车撞人逃逸的事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小五 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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