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陶林)近日,池州市贵池区法院执行警车到达青阳县某矿山脚下,一辆正在作业的挖机上走下一人,羞愧地走到执行干警跟前,此人正是该区法院一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
2018年7月,汤某因张某拒不归还借款25500元,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约定张某分期付款。不料张某分文未付,还玩起失踪。汤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全网布控,终于发现其在青阳某矿开挖机,于是执行干警上山拘传张某,将其送至池州市拘留所进行为期十五日的拘留,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决定。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张某承诺在拘留期间缴纳执行款、罚款。10月12日,被执行人张某缴清执行款、罚款,且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鉴此,法院作出对其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该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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