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海涛 通讯员 苏阳 张刘林)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青阳县近日结合实际,在安徽省率先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选任工作。今年8月底,该县除村、组干部直接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外,每个村民小组还至少选1名“法律明白人”,在全县打造一批“法律明白人”队伍。
该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具体选任工作由各乡镇司法所负责,按照村民申请与组织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各司法所对照“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确定“法律明白人”候选人选,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司法局批准。选任完成后,县司法局将制定培训计划,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并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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