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青司)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到问题靠法的良好风尚,青阳县先行先试,结合实际,于近日在全县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选任工作。
工作总体目标是全县村、组干部直接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另在2019年8月底前每个村民小组应选出至少1名“法律明白人”;在部分民营企业中选任一批“法律明白人”。以后每年再选任一批,逐步在全县打造一批数量多、素养好、起实效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具体选任工作由各司法所负责,按照村民申请与组织选拔相结合的原则,自荐或推荐人选需经过司法所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司法局批准等程序。选任完成后,县司法局将制定培训计划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并颁发证书。
“法律明白人”选任培养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三治”融合建设重要内容,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积极作用,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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