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公宣)近期,青阳县公安局侦办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某等10人,被分别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青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2018年9月29日,池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青阳县公安局在工作中掌握到,青阳籍人员胡某某等人长期在青阳县境内大肆销售某品牌假冒白酒,数额巨大。经数月跟踪、蹲守侦查,专案民警成功在六安市舒城县查获2处制假窝点,查获由灌装机、封口机等设备组成的生产线两条,假冒成品白酒8000余瓶,用于生产假冒白酒辅材酒瓶、瓶盖、包装盒等50000余个。制假窝点查获后,专案民警统一在合肥、舒城和青阳收网,先后将负责生产的陈某、王某某、洪某某,销售的张某某,及在青阳分销的胡某某等15人抓获,查案假酒储存库10处,假冒成品白酒6000余瓶。
经审查,陈某、王某某、洪某某三人合伙(后洪某某退出)在六安市舒城县设立制假窝点,从市场购买酒瓶、酒盖、酒盒等包装辅材,雇佣生产工人,将低档白酒进行简单灌装、封口、包装、打码,后销售给张某某,再由张某某分销给青阳籍的胡某某等人,最终由普通消费者购买饮用。至此,一个地跨六安舒城、合肥、池州青阳的酒类制假售假网络被一举摧毁。
查清案件情况后,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材料,将案件移送起诉至检察机关,现案件正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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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