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朝虎)笔者从县统计局获悉,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反馈资料显示,2018年青阳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604元,首次突破3万,较上年增加2551元,同比增长8.8%,增速较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从全市来看,青阳县城镇居民收入高出全市平均水平720元,在全市位列第二,增速与全市水平持平。从全省来看,青阳县城镇居民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789元,但增速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
按收入来源分,2018年青阳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468元,同比增长11.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1%;经营净收入7277元,同比增长6.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财产净收入2366元,同比增长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5%;转移净收入5493元,同比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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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