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医宣)为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窗口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县医保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结算手续,为参保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青阳县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管理,县医保中心与县医院、中医院签订转诊转院协议。协议规定:参保职工在县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或者院医疗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所限等原因,不能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方可转诊到外地医院进行,具体由科室医师填写《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分管院长确认,并经该院医保办登记备案后,通过信息网络上传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实现跨省异地联网结算。为方便参保职工,同一病种备案后长期有效。截至2018年7月31日,该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实现转院211人次,总费用448.8万元,统筹基金支付234.7万元,大病救助支付54万元。
另外,参保职工自主选择异地住院治疗的,在入院前以电话和信息的形式向县医保中心备案后(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便可以在异地医院直接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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