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农宣)8月1日,青阳县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举行。首批9家经营户获得了经营许可证,标志着该县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为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青阳县采取“三步走”模式,一是制订实施方案,成立以农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审核小组;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刊登公告和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摸底调查等方式进行宣传告知工作,现场核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营业场所和仓储情况、可追溯电子信息扫码设备及计算机管理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等;三是审核发证,安排专人对申报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对不具备资格的经营户出具整改意见,客观公正的做好发证工作。
目前该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及颁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申请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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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