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霞)近日,青阳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在陵阳镇所村村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宁某某当庭表示服判。
这起盗伐林木案件还得从2018年3月中旬说起,当时被告人宁某某独自携带油锯砍伐了陵阳镇所村村同山组集体山场上的部分松树、阔叶树,并将所砍林木造材后堆放在该山场运材道两侧,准备运下山出售。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宁某某口头传唤,随后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当事人共盗伐集体山场林木共计48株,立木材积8.952立方米。2018年4月12日,宁某某与青阳县林业局签订森林资源补植复绿协议书,目前,宁某某已经按照协议补种茶叶480株。
“我在山上干活,以为砍些树不是什么大事,没想到竟然还是犯罪,这次是真的吸取教训了。”宁某某说自己不懂法,希望旁听这次案件审理过程的村民们引以为戒。
据了解,近年来,青阳境内每年都有多起盗伐林木、滥发林木案件发生,而这些案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心存侥幸。现在审判机关和公诉机关联手,让巡回法庭走进乡村,就是为了以案释法,更好地发挥审判带来的效果。“在村部开庭,让老百姓都听一听,一方面让他们亲身感受一下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就是让他们对盗伐林木这类犯罪行为有更深刻的认识,能自觉地去影响身边的人,不要去触犯法律,树立并加强生态保护的意识。”青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严慧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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