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玉琴 通讯员杨月生)隆鼻不成功,司法来调解。近日,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蓉东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因隆鼻引发的美容纠纷,美容馆退还汪女士手术费及赔偿款30000元,并承担汪女士后续治疗的全部费用。
2017年7月17日,消费者汪女士来到青阳县某美容馆进行美甲等服务。期间,汪女士跟该美容馆负责人闲聊提起自己的鼻骨较低,想做一个隆鼻手术,就问该馆负责人能否帮其进行整形,该馆负责人向汪女士解释说自己没有相关资质,不能做整形手术,只能做美容服务。在汪女士的一再要求下,该馆负责人帮其从外面邀请了一名具有资质的整形医师为汪女士进行了隆鼻手术。为此,汪女士共花费了15000元。不久之后,汪女士鼻部塌陷、炎症频发、疼痛难忍。于是,汪女士找到该美容馆要求治疗和赔偿,但美容馆负责人不予理睬。
2018年3月15日,消费者汪女士向蓉东分会投诉该美容馆,要求维权。蓉东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并与该美容馆进行沟通调解。通过大量细致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反复的沟通调解,最终,该美容馆与消费者汪女士达成了协议:美容馆退还汪女士人民币15000元,并赔偿15000元,合计30000元;消费者汪女士的后续治疗费用由该美容馆全部承担。
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蓉东分会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初始阶段,要查验确认美容整形机构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职业资格证等,务必与美容整形机构签订美容协议,明确美容项目、内容、权利、义务,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纠纷,并索取、留存发票及相关凭证。对没有取得合法经营的消费与服务,不能更不要任性消费。盲目与任性消费后产生不良后果将成为永久的苦果。同时提醒一些美容机构,不具备《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不能被非法经营暴利所诱惑,对非法经营造成的不良后果,要承担责任并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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