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同时,该法院执行局还将王某某交付的执行款共107393元发还原告施某等人。
何修王俊军记者谢诗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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