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莹)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通知,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池州市青阳县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青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池州建设纲要(2011-2015)》,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要求,积极探索法治创建的创新模式,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文化载体和普法阵地作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了法治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为推动法治池州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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