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斌 实习生李丹)8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率省人大常委会《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第四组对池州市《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领导童怀伟、方西屏、陈士宽、张夏林、刘国庆、王本年、章霞升及市委秘书长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刘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陪同检查。
在池期间,检查组在听取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后,先后到池州城区、青阳县城、木镇镇、永胜村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对城乡规划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查阅。
在8月26日上午召开的反馈会上,检查组认为,池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方面,领导高度重视,城市发展思路明确,规划科学合理,建设形态很美。池州市确立的“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兴市、商贸活市”发展战略和“开发沿江一线,保护腹地一片”的发展思路,很具有池州地方特色,发展方向明确;池州市确定的一城五区、五大空间版块、四大组团的发展布局,起点很高,符合实际;池州山清水秀、水在城中、城在水中,山水和谐一体,让人眼睛一亮,耳目一新。
关于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更好地实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皖江城市带城镇化率达到65%的目标,检查组建议市、县等各级政府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质量,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进度,做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江南产业集中区规划的衔接;切实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创新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童怀伟首先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检查组莅临池州市检查指导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从2008年《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以来,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池州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发展目标,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管理,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促进了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童怀伟指出,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力度;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体制,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积极推进科学规划、效能规划、阳光规划,统筹城乡更好更快发展。
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士宽就池州市《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夏林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做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国庆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近年来池州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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