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柱)池州市大力整顿禁采秩序,严厉打击偷采行为,使一度薄弱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一度猖獗的违法采砂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范围内良好的采砂管理秩序及河道安全和涉水工程安全。今年以来,全市长江、内河水域出艇826余次,出动执法车1452余次,执法人员巡查12438余人次,查处涉砂案件193起,罚没款831.2万元。
池州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并于2018年5月1日颁发实施出台全省首部市级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选聘12名人员调整充实到联合执法队,投入369万元,建成长江采砂敏感水域视频监控系统8处34个监控点,申请采砂执法装备保障费用261万元,用于购置执法设备及扣押船舶看管,有效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常态化开展清江清河行动、“蓝盾2019”专项打击和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整治攻坚行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源头管控,全面摸排核查登记采砂船舶191艘,并建立“一船一档”,强力推进“三无”非法采砂船舶拆解工作,累计清理拆解“三无”采砂船舶175艘。强化成效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各类宣传信息200余条。10月13日,省水利厅组织新闻媒体赴乌沙、梅龙联合执法基地进行实地取材,对池州市长江采砂管理工作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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