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玲)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20年1月起,池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缴费档次、缴费补贴再提高。
提高方式有以下三种:提标,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养老待遇时,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提档,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供城乡居民选择;提补,缴费补贴最低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所有补贴均由政府承担,并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近年来,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参保居民愿参保、早参保、多缴费的意识普遍提高,参保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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