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池州市辖区内新建池州至黄山铁路池州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建池州至黄山铁路池州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15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刘晓丹)11月19日,池州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部署池州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副市长...
池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池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