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丹)日前,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池州市城区范围内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遥感监测执法的通告》,自2019年11月20日起,执法监管部门全天24小时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遥感监测工作,被检对象涵盖所有在池州市城区范围内行驶的各地柴油车。
池州市将及时提醒车主车辆尾气排放超标。依据《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对通过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首次发现污染物(不透光度、林格曼黑度)排放超标的柴油车,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发送短信提醒车主进行维修治理,并提醒车主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标将被处罚。对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标的柴油车,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实施处罚(违法代码6063,200元不记分),并通知车主限期维修治理。届时,超标车辆相关信息将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每月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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