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建
12月3日上午,池州市贵池区梅街镇乌石村扶贫专干吴文强又来到该村第一村民组村民曹菊兰家中,了解大病过后的曹大姐生活上有没有什么困难。
曹菊兰今年68岁,是乌石村的低保贫困户,由于孩子在外务工,家中常年只有她一人。今年8月9日下午,曹菊兰正在家中做家务,突然意外跌倒,头部与腰部受到严重损伤,无法行动。当时,乌石村党支部书记吴一欢正带着村 “两委”成员入户宣传健康扶贫“351”“180”“1579”等民生工程政策,看到曹大姐遇到这个情况后,立即叫来村医王强,为曹大姐进行初步检查。在村干部和村医的帮助下,曹菊兰立即被送往贵池区中医院。经检查,曹菊兰为胸椎压缩性骨折,需住院治疗。村干部为她办理了住院手续,并通知了在外务工的孩子。
曹菊兰住院23天,共花费24775元。对于一个低保户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的内心十分焦虑,这一下要出这么多钱可怎么办? ”曹菊兰说。吴一欢看出了曹菊兰的焦虑,耐心地向她说:“政府出台了健康扶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民生工程政策,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区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曹大姐你自己花不了多少钱的,别着急,好好养病吧。 ”
据了解,池州市在健康扶贫工程“三保障一兜底”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慢性病患者,按“351自付封顶线”后的个人1年内实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给予补偿。最后,几项政策同时发力,曹菊兰出院时,个人仅自费2950元。
“拿到费用清单的那一刻,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感谢政府实施的这项民生工程政策帮了我的大忙,以后看病再也不担心了。 ”曹菊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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