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玉芳)日前,池州市出台《池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据悉,此次方案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完成3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321个中心村污水治理,充分采用PPP模式,完善建设运营机制;确保农村改厕质量。要严格执行改厕国家标准,完成5.94万户以上自然村厕所改造;显著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庄道路硬化,整治公共空间,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完成592个村庄整治;强化村庄规划管理。实现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100%,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开展河湖水系、公路沿线、景区景点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四个配套专项整治行动,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旅游硬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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