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姚超)8月17日上午,池州市贵池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届一次全委会。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根据《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和上级要求,经区政府批准,依法将区消协改制更名为区消保委。据了解,贵池区消保委的主要职责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支持消费者依法对损害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指导经营者建立和解、先行赔付工作机制,参与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价格听证会等。该委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履职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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