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晓春)为建立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池州市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应保坚决不保”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
据悉,市民政部门着力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将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退出低保范围;将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全市纳入农村低保的扶贫对象35537人,占比73.2%。同时,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截至7月底,核对23658人次,取消1081人次,推进实施“阳光低保”听证评议。此外,大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督查,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突出问题,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微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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