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彪)今年以来,池州市持续推进各项减负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上半年累计为企业减负逾5.5亿元。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审核市县乡三级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市县乡村四级依申请类服务事项,最终确定权力事项590项、公共服务事项767项;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截至6月底,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占比95.1%,到2018年底前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
降低税费负担。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为企业节约5500万元;38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2890万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减免1.05亿元;146户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762.93万元;89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亿元;18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减免所得税6849.12万元。
降低人工成本。认真落实社保优惠政策,1-6月份累计为企业减负3508万元;为88户企业发放新录用人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57.92万元;组织企业在岗职工3021人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发放补贴21.2万元。
降低用能成本。严格执行电价调整政策,今年以来三次下调电价,为企业减少电费支出约1800万元;推进大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用电,2018年新增准入45户企业、总数达210户,预计2018年参与直接交易用电量约33亿千瓦时,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5亿元;全面取消“临时接电费”收取,每年为企业减负500万元。
降低缴费成本。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的货物港务费,取消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审查)交市环科院(评估中心)组织开展,产生的费用全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不再由企业负担。
降低融资成本。截至5月末,17241户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1.7亿元、同比增长8.4%;200家企业“税融通”贷款余额为6.55亿元,1-5月份累计发放贷款2.27亿元;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为22户企业提供周转贷款7805万元;“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26.49亿元、在保户数1569户;全市“劝耕贷”业务贷款820户,金额3.17亿元。今年以来,全市法人银行机构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6.48%,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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