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晓春)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经过周密部署,池州市于日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进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采购及铺设速度,改建现有垃圾中转站,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建设。同时,选取3个小区和3所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发放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在垃圾投放点设置提示牌。此外,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制定《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加强监督管理。
据悉,作为全省6个首批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池州市计划2018年底基本形成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机制,2019年底实现主城区垃圾分类回收覆盖面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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