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莹)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池州市公立医院改革,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池州市按照国家和省医改部署,持续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
据悉,市发改委(物价)、卫生计生委、人社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国家和省推荐病种基础上选择部分临床路径规范、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测算既往3个年度各医院各病种的人次平均费用,同时参考周边城市支付定额水平,剔除不合理因素,综合考虑医保基金和群众的承受力等因素,合理核定病种的定额标准。目前,池州市的103个按病种收费定额标准测算已基本结束,正面向社会征求公众和医疗机构意见,拟在今年底在城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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