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翠霞 记者 徐建)近日,池州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疗机构创建 “规范药房(库)”,推动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建设;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将实现70%的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的目标。
该市从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入手,食药监管部门和卫计委通力协作、共同推进,要求各地明确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范药房(库)”创建。同时,对通过验收的“规范药房(库)”将每两年组织复查一次,对接到投诉举报的医疗机构立即组织核查处理;对通过验收后质量管理工作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规范药房(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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